本办法依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之精神制定,针对寝室各项内容现做如下规定:
一、卫生
1.各寝室成员首先要确保个人卫生整洁。寝室推选出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制定寝室值日表,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寝室值日人员负责寝室公共卫生。
2.各寝室按照《寝室卫生检查制度》标准严格规范寝室卫生和寝室内务。每次寝室卫生检查总分介于60-70分者,寝室所有成员扣减德育分1分/次;每月寝室卫生检查总分低于60分不合格者,寝室所有成员扣减德育分3分/次,责令整改。被学校评为最差寝室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作息
1.遵守作息时间,准时熄灯,违规寝室每位成员扣减德育分1分/次。一个月内晚熄灯三次及以上,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
2.如遇晚归和不归寝室情况,需提前开取相关证明,至少提前一天将请假条交学工办502办公室以及校宿管办宿舍辅导员处备案。突发情况不能提前办理相关证明的,本人或由他们代理开取假条,事后三天之内补交证明。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晚归、未归的一律按违纪处理。晚归扣减德育分1分/次,整晚未归者扣减德育分2分/次,一个月之内三次以上晚归或未归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记入档案。
3.寝室内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来访客人必须于22:00前离宿,一经发现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且相关责任人扣减德育分10分/次,无具体责任人则全体寝室成员扣减8分/次,并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三、纪律
1.学生寝室就寝床位由分院和各班级统一分配,个人不得私自互换寝室或者调换床位,不得占用未分配给自己的床位,违者限令当日进行整改,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不配合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2.寝室内严禁豢养宠物,严禁打牌、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自觉服从以及配合纪律和卫生检查。违者扣减德育分2分/次,,并视情节严重扣班级考核分,给予通报批评,不配合整改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3.初次入住寝室要仔细检查相关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立即向宿舍管理员报告登记。办理退宿手续时,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共财物损坏的要进行赔偿,否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四、安全
1.出于寝室安全考虑,对属于学校明令禁止的违禁电器(热得快、电水壶、电饭煲、火锅、1200W以上的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收缴,不予归还。违禁电器使用责任人扣减德育分3分,如无责任人认领,则寝室集体扣减德育分2分,并视情节严重扣班级考核分,撤销该寝室已取得的“达标寝室”及当月“文明寝室”称号,并一律通报批评。同寝室第二次发现违禁电器,使用责任人扣减5分德育分,如无责任人认领,则寝室集体扣减3分德育分,撤销该寝室已取得的“达标寝室”及本学年所获得的“文明寝室”称号,并给予警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2.谨防火灾发生,学生宿舍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乱扔烟头;寝室内严禁烹煮食物,焚烧纸张,点蜡烛;在突发停电状况时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一经发现,违者扣减德育分5分,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和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3.寝室外墙、外窗,不得攀爬,(如不得以忘带钥匙等理由从隔壁寝室攀入)以免出现安全事故,一旦发现类似情况,视事故原由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4. 寝室内公共设施出现故障(如电扇等危险、置高物品)不得擅自维修,及时通知宿管部门请专人维修。宿舍电器使用需小心谨慎,每次出门和放假之前,最后离寝同学检查门窗、插座、电器等情况,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同学们请仔细阅读,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处分结果每月电子版在班长群、纸质版在各栋楼宣传栏处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