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电器使用的查处程序

发布者:电子商务学院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338

    1、对宿舍使用违禁电器情况采用常用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由学生处、保卫处负责。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情况,都作为学生违反校纪的依据。
    2、对违禁电器检查情况汇总后,在各寝室楼、公寓团工委橱窗进行公示,时间限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可到宿管办提出意见和要求。
    3、在公示期间内,使用违禁电器的同寝室同学要自查自咎,查出具体使用的同学,按照“谁违纪,谁负责”原则承担责任,接受违纪处理;违纪学生在公示时间内要自觉主动找公寓辅导员接受违纪处理,各学院要督促学生接受违纪处理。若被查处违禁电器的寝室如果没有具体同学主动承担责任,接受处理,则视为寝室内同学全部违章使用,共同承担责任。
    4、公示期结束后,宿管办将学生使用违禁电器查处情况核实后,汇总后反馈给二级学院。所在学院接到学生违纪材料后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寝室违纪处理意见表》,并于一周内将处理意见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