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征兵季已经到来
不如携笔从戎,光荣参军
追逐青春报国的梦想
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
全国征兵网站:www.gfbzb.gov.cn
入伍基本标准
一、年龄
男性:年满18~24周岁
女性:年满18~22周岁
二、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
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视力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
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
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
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复学升学
1.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适用:毕业生)
2.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全国广大青少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