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的通知精神,2015年被我院正式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考生如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请于9月12日前将以下资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征兵办盖章)(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办公楼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012
电话:0574-87422148、87422149
(仅接收邮政EMS、顺丰快递)